我所校园网出口升级为千兆后,可以适当放宽对本所用户使用网络的限制,经所领导研究决定,从2006年1月1日起网络收费按照如下办法执行:
1、所内流量不计费。
2、科研流量不计费,即与国内、外重要科研机构(大学)之间的流量免费。各单位可将对应的合作机构的名称或IP地址报计算中心网络管理员,经核实后列入免费类地址。
3、在职办公用户10元/月,除享受“所内流量不计费”、“科研流量不计费”以外,还享受200MB/月其它流量。超出部分按0.1元/MB 从课题费计扣。但为了确保网络的科研用带宽,将对非科研用途的异常流量进行核实并警告。
4、28楼网络收费标准:自费30元/月,限1GB;公费50元/月,限1GB。超过限额的部分按0.1元/MB收费。
5、公司、工厂、招待所等经营性单位,每个用户50元/月,限1GB,超过限额部分按0.1元/MB收费。
6、0:00-6:00之间的流量计费按标准价格的30%计。
7、所有收费由计算中心统计,科技处每季度核收一次;进专门课题,全部用于补贴网络租赁及维修改造费用。
8、住所外的在职研究员以上人员,可凭开具的网络收费发票每年从课题费报销600元(科技处负责审核签字)。
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二○○六年一月十九日 |